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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打架斗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赔偿金?

2026年04月10日   10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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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李某在某石油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4年6月,李某因车辆刹车钳更换问题与同事梁某在工作场所发生争执并打架,致梁某轻伤一级。后公司以李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系因工作原因打架,且事后已达成和解,行为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并支付赔偿金。仲裁机构经审理,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某石油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某石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否支付李某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到本案,首先,某石油公司提交的《员工管理办法》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公示,结合《培训学习签到表》、《员工学习规章制度承诺书》等证据,足以认定该规章制度合法有效,李某对其内容明知,应受其约束;其次,李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与同事打架斗殴,致对方轻伤一级,其行为符合《员工管理办法》中“在工作时间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规定。李某主张系因工作原因引发,但现有证据显示该事件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必然联系。其事后达成和解并被撤案,并不改变打架行为已实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事实。该用人单位作为石油运输企业,对纪律性与安全性具有更高要求。李某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更违背了基本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破坏了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最后,某石油公司在作出解除决定前,先后履行了内部研究、向上级请示、向工会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形成处理决定并书面送达李某,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程序性权利。综上,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不构成违法解除。法院遂判决确认石油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本文由陈曦律师提供,共享会计师整理。4b696b28bc52c6897954ed82348c1a9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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