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除主体
子女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二、扣除标准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三、扣除范围
1、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2、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
3、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4、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四、扣除时间
1、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学历教育阶段: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3、备注:学历教育期间,包括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五、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六、操作步骤
1、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办&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进入填报界面,选择【子女教育】。

2、第二步:扣除年度选择“2025”,然后依次点击【确定】一【准备完毕,进入填报】,核对【本人信息】与【配偶信息】。

3、第三步:选择或添加子女信息。若您之前未添加过子女信息,可点击【添加子女信息】,填写并【保存】。

若您之前填写过子女信息,可直接在【选择子女】处进行选择,完善好当前受教育阶段等子女教育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4、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如果是由父母中的一人扣除,可选择100%的比例进行扣除;如果是由父母双方平均扣除,可选择50%的比例进行扣除。

5、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如果您需要在扣缴义务人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您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