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7年7月至11月,被告人江某、张某、聂某、马某与同案犯王某等人结伙,通过每日新建微信赌博群,组织他人以抢微信红包金额来计算点数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从庄家赌资及从赢家中每局抽头获利。被告人江某等人冒充赌客在赌博群中引诱他人参与赌博,每天参赌人员高达数百人,本案案发时涉案赌资累计2000万元以上,各被告人均从中非法获利。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建立、运营微信赌博群,组织他人赌博,无论是人员规模、公开程度、获利途径和方式、专业化程度,都与网络赌博中的开设赌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江某等人涉案赌资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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