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王甲(女)与王乙于2015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女,婚姻期间王甲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家庭,王乙在醉酒后对王甲常有打骂。2019年,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但仍同居生活。2023年8月,因不堪忍受王乙的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王甲搬离两人共同居住的住所,带女儿外出租房居住。随后,王乙又到王甲工作场所殴打王甲致其受伤,公安机关对王乙处以七日行政拘留。2023年10月,王乙再次殴打王甲。王甲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结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王甲及女儿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遂裁定禁止王乙对王甲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王乙骚扰、跟踪、接触王甲及女儿。同时联动政法委、公安、街道等,对其做好维稳、管控工作,杜绝发生极端恶性事件。该裁定发出后,王乙拒不履行裁定禁止事项,于2023年11月再次对王甲施暴,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仍不听劝阻,持续向王甲微信发送大量死亡威胁信息、刀具照片、农药物流信息。2023年12月,法院决定对王乙司法拘留十五日。同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1月,检察机关对王乙以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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