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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通知:将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不用办理自行申报

2019年02月26日   11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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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好消息一波接一波!以后会计工作量要大大减少了,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通知!重大利好哦!

二大文件正式公布,会计工作量大幅度减少了:


1、2019年将推出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措施;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不用再办理自行申报;

2019年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

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2019年,财务的工作量有可能大大减轻!很多税务证明将取消,报送资料将精简,并且以后网上就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了,增值税抄报税也将取消!

一、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筹划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

1、认真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采取有效举措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2、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3、落实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

二、涉税资料进一步精简!

1、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第一批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3月底前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

2、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3、取消《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4、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

三、优化发票办理!

1、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3、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

4、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2018年度所得的12万申报

不用做了!


2月12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对于会计来说,工作量大大减少了。

一、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二、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月份该如何申报缴纳2019年1月份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征收方式的不同,办理途径有所不同: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各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纳税。

(2)实行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办理途径有三种:

一、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银联卡在线支付或个人三方协议等方式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可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再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用户名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申报缴税。

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或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纳税款。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等方式缴税。

三、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四、主要工作地在北京,在燕郊租房居住,应当按北京还是燕郊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答:如北京是纳税人当前的主要工作地,应当按北京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五、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自行更新,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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