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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设施砸伤顾客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范围的认定

2023年08月16日   11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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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1年4月17日,孙某在某农家乐酒店架设的伸缩帐篷下就餐时,店内伸缩帐篷突然倒塌,将正在就餐的孙某砸伤。后孙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12天,诊断为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腰部软组织挫伤、创伤性湿肺、胸腔积液、头皮挫伤,花费医疗费33739.98元。另,自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孙某雇佣护工马某某对其进行护理,自行支出护理费21060元。后孙某与该农家乐酒店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某农家乐酒店辩称,孙某所诉就餐及受伤经过属实,同意作出赔偿,但孙某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诉讼过程中,经法院委托,淄博某司法鉴定所对孙某进行了人体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于2022年2月28日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孙某胸椎骨折的损伤程度属致残程度九级;建议误工期限180日、护理期限为90日。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因被告某农家乐酒店在室外架设的伸缩帐篷无加固措施,导致原告孙某在被告处就餐时被倒塌的帐篷砸伤,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消除不安全因素及危险,为顾客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保障顾客就餐期间的人身安全,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现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人身受到伤害,且未提供证据证明事故系原告所致,故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被告认为事故发生系因第三人原因所致,可在向被告赔偿后另行向案外人追偿。

经核定原告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某农家乐酒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孙某医疗费、复印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329543.50元;2、驳回原告孙某其他诉讼请求。

本文由陈曦律师提供,共享会计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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