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装修,消费者退卡遇阻“酒店大酬宾!充1万送5000,买到就是赚到!”面对这样的优惠折扣,方女士心想自家确实需要在酒店聚餐,于是在该酒店充值1万元。但在充值过程中,双方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同年4月,方女士在该酒店消费9000元,充值卡内剩余6000元。12月初,方女士向酒店预订了2023年元旦期间的包厢用于举办宝宝的周岁宴。定好场地后,方女士将宴会邀请函发送给亲朋好友,并预订好伴手礼及现场布置。一周后,酒店突然通知方女士因酒店装修改造等原因暂不能举办宴会,具体营业时间也无法告知。方女士认为酒店违约了,应该退还卡内的6000元余额,酒店一方却声称这一部分属于赠送金额,可以后期在店内消费,但不予退还。双方多次协调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酒店应按比例返还消费者卡内余额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方女士通过消费充值等方式与酒店之间建立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现酒店因为装修升级等原因无法按约定为方女士提供服务,致使方女士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方女士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至于返还的具体金额,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认定,赠送金额应与充值金额按比例同步消费。本案中,方女士充值10000元,酒店赠送5000元,卡内共计15000元,方女士消费9000元后还剩6000元,按照1:1.5的比例,判令酒店返还方女士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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