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重点内容如下:
2.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
解析如下:
1.政策主体范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 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换成按季纳税增值税起征点30万元,还有等政策明确“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是不是分别享受”,如果是分别享受,就是季度60万元的标准。
案例: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属于季报,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货物含税金额309000元,计算应纳增值税多少?
增值税=0元
(1) 销售货物的分录:
借:应收账款 30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
(2) 减免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
贷:营业外收入 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