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0年12月,董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与某网络科技公司达成协议,以6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游戏账号,双方约定,若账号被任何人找回,某网络科技公司将全额退款。其后,某网络科技公司按约向董某交付该游戏的账号与密码,董某将密码修改并绑定了自己的手机号码。2022年4月,董某发现该游戏账号无法登陆,游戏账号所绑定手机号码也被更换,自己已无法修改密码。董某多次联系某网络科技公司要求退款,该公司客服称,董某不能证明该游戏账号是被他人找回,也可能系董某对外出租账号过程中密码被他人盗走,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董某2022年9月将该网络科技公司诉至青岛市即墨区法院,要求其退还账号购买费6500元。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某网络科技公司出售的涉案游戏账号系该公司从个人游戏玩家闫某手中购买。庭审中,某网络科技公司称,只要董某能够证明该游戏账号是被原号主闫某找回,就可以全额退还董某账号购买费6500元。办案法官调查后发现,该游戏账号现在绑定的手机号码,与原号主闫某的手机号码高度一致,可以推定是原号主闫某将该游戏账号出售给某网络科技公司,某网络科技公司再出售给董某后,又被闫某申诉找回并支配持有该账号。经法官释法明理,某网络科技公司与董某达成和解,当庭向董某退还账号购买费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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