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大病医疗篇

2019年01月02日   1058次
内容太多不想看,想快速了解可直接咨询》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呢?我们将陆续为您发布相关问答,今天发布大病医疗篇。


1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


2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3

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5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 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 扣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15000元,就可以扣除。
5. 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
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 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微信图片_20190801160424.jpg



请输入评论... 0
提交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