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与小李登记结婚多年,婚后小陈经常以生意需要为由长期外出,一日,小李在家中整理时,发现了自己的丈夫小陈以另外的身份与第三人小顾办理的结婚证,后经小李向小陈询问,小陈承认在与小李结婚后,又认识了小顾,为方便与小顾同居,经常谎称需要出差,后小顾要求与小陈登记结婚,小陈怕自己已婚的事实被发现,便通过不法渠道办理了新的身份和户籍,最终与小顾进行了结婚登记,长期维持着“一夫二妻”的生活状态。
小陈虽然拥有两个身份和户籍,但实质上是小陈一人先后与小李、小顾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前婚正常存续的情况下,小陈又与他人办理登记并形成了夫妻关系,已经构成了重婚。《民法典》明令禁止重婚行为,对违法成立的重婚婚姻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小陈与小顾形成的婚姻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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