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认证,所需材料
· 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 企业需要提供三年内的销售合同(各地不同,北京12份,上海需要20份)。对于所需的销售合同需分散,不能集中在某一年,若企业只成立了两年,需分散到两年, 若企业只成立了一年,可集中在一年。
企业需要提供近三年内,每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对于所需的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只成立了一年,可提供上一年后半年审计报告和本年上半年审计报告。
· 提供公司人员名单及对应的研发人员、科技人员、辅助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务合同、学历证明复印件。
· 技术人员整理并提供技术材料,立项报告、研发文档等。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成为高新企业后的注意事项
1、按时做高新企业年报
企业在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需要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系统”,报送上一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此称之为高新企业年报。
注:企业累计2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会被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关于企业更名
企业如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有效期限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要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更名并到相关部门递交相应的更名资料。
3、 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
其他
受理时间(具体时间以科技部门公布时间为准)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7月17日
审批决定机关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