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李某与刘某系同村居民。2019年10月,李某与另外三人在村里某超市门口打扑克,刘某在旁围观不时发表看法,对扑克牌的点数、花色进行提示。李某不满刘某的做法,起身追打刘某,刘某用胳膊遮挡,李某倒地。后李某起身仍欲追打,刘某报警。
李某被众人拉开后借邻居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称自己“喘不过气”,打完电话便骑自行车回家。约十分钟后,李某再次回到超市门口,刚坐下随即往后仰倒。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李某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当日医院宣告李某死亡。
后经鉴定,李某系在原有心肌病的基础上,急性心功能障碍死亡;情绪激动、拉扯动作等条件因素起诱发作用。鉴定意见书另载明,李某家属在谈话笔录中陈述,李某平时不抽烟、不喝酒,2019年9月查出心脏不适,后一直服药,最近一年李某未工作。李某死亡后,其妻儿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没有侵害死者李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者过失,其在围观牌局过程中对扑克牌点数、花色进行提示及遮挡行为不会造成李某死亡的结果。
虽然从时间上看,刘某对扑克牌的点数、花色进行提示的行为与李某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二者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刘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决驳回李某妻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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