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范围,均应该是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如果开发商、物业公司在这些位置设置了广告位,由此产生的收益也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车库
●车位
●楼顶平台(如果设置广告塔就必然产生收益)
●建筑外墙面(设置广告、牌匾、悬挂霓虹灯招牌灯,应该支付使用费)
●公共走廊
●楼梯
●过道
●电梯间
●健身房
●游泳池等
财税60秒
咨询专家
悬赏提问
一对一问答
知识文库
财税工具
管理工具
培训派遣
短视频大赛
咨询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