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90后女生杨某在微信上给自己的上司发了四张照片,照片里包含了某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数量达113条。9月7日,杨某因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在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受审。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称,如果杨某获取的个人信息只是姓名、电话,还不一定能认定其犯罪,但四张照片里披露了业主的房产面积等财产信息,根据最高法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非法提供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即可定罪。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五条,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受到了最为严格的保护,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五十条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而姓名、电话属于“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除非是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或者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重犯,否则需要五千条以上才能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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