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通常应保留以下多种证据,且证据之间相互能印证存在借贷关系:借款合同、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尽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留银行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现金方式支付的,保留银行支取现金的凭条或有证明人在场;还款计划,定期催收凭证,短信。
本文由陈曦律师提供、共享会计师整理
财税60秒
咨询专家
悬赏提问
一对一问答
知识文库
财税工具
管理工具
培训派遣
短视频大赛
咨询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