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们都知道,现在是信用社会,只要是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情况下(包括恶意欠薪或者不主动解决欠薪问题的)加入黑名单,那么其企业就不能继续开工建设或者暂停企业的项目审批,禁止其承揽其它的工程等等措施。
对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还可能涉嫌刑事违法,其主要就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能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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