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约定要明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3、出借人出借款项时,不得预扣利息。出借人预扣利息的,人民法院将以出借人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本金。借款人应保留收款证据,以证明出借人存在预扣利息的行为。
4、出借人和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同时约定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资金占用费等,出借人可以选择其一或全部进行主张以实现自身利益,但总计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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